•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市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办结通知书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街道-548号,详细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营商环境局市政务服务大厅3楼民生事务综合窗口(7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3-2427377, 窗口咨询方式:民生事务综合窗口, 信件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营商环境局市政务服务大厅3楼民生事务综合窗口(7号窗口), 邮件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营商环境局市政务服务大厅3楼民生事务综合窗口(7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3-12345;
实施主体 乐山市气象局 事项版本 49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54005000 实施主体编码 1251000045158720XY
实施编码 1251000045158720XY3000154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51000045158720XY3000154005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升放气球作业申报表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具有气球灌充施放资质的单位 气球施放场所的环境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要求; 气球施放场所不属于飞行管制部门依法划定的机场范围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第十三条 查看
2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规范性文件 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43项)》(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17项)第79项 查看
3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行政法规 第三十三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升放气球在飞行管制区域怎么办?

答:须获得飞行管制部门的许可才可办理。

2 问:升放载人气球或者载人热气球之类的属于该事项审批不?

答:载人气球或者载人热气球不属于该事项审批。

3 问:升放气球活动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答: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应向升放所在地的市、县级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升放气球作业申报表》,提供《升放气球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