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市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2个工作日确定是否受理、2个工作日出结果、1个工作日通知业主取件。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原件核验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水土保持方案结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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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2:00-13: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街道-548号,详细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548号市营商环境局市政务服务大厅3楼投资建设(工程建设)综合窗口3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3-2427360;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3-12345;
实施主体 乐山市水务局 事项版本 68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19012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10000085504020
实施编码 115110000085504020300011901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10000085504020300011901200002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2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申请文件参考式样(新办)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2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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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根据水利部53号令要求,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水利部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跨行政区域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第八条 查看
2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 地方法规 第二十条 查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法律 第二十五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什么情况下编报报告表,什么情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答:凡征占地五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万方以上的(二选一)生产建设项目都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 问:水保费缴纳规定?

答:项目动工前必须缴纳,未缴纳进行行政处罚。

3 问:不需进行水保审批范围?

答:占地5000平方米以下和挖填方1000立方米以下建设项目不进行水保审批,从2019年10月起。

4 问:哪些生产建设项目应该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答:在四川省境内,开办扰动地表、损坏地貌植被并进行土石方开挖、填筑、转运、堆存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都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