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街道-北干巷1号,详细地址:重龙镇北干巷1号附5栋2楼203房间(资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2-5259388, 窗口咨询方式:3;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2-12345, 窗口投诉:3;
实施主体 资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事项版本 18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24028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921MB15921163
实施编码 11510921MB15921163451202402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921MB159211634512024028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患者病情诊断书、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票据或医保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退出现役证书或退出现役档案材料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社会保障卡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面临特殊困难无法通过现有制度予以保障或现有制度保障后仍有较大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本人父母、配偶、子女)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的指导意见》 规范性文件 四、帮扶内容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帮扶内容有哪些?

答:生活帮扶、医疗帮扶、教育帮扶、就业帮扶、创业帮扶和其他帮扶。

2 问:救助程序怎么走?

答:基金帮扶由退役军人本人或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提交申请,经评估审核后,对符合关爱帮扶条件的对象给予帮扶。

3 问:退役军人困难帮扶由哪个部门牵头办理?

答: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部门办理。

4 问:帮扶援助方式?

答: 对符合条件的帮扶援助对象,各地应当根据帮扶援助标准和对象基本需要,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帮扶援助。   (一)提供资金援助。按照专款专用、科学公正、加强监管的原则,全面推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便捷、足额。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   (二)提供实物援助。包括发放衣被、食品、饮用水、医药等生活必需品,部分生产资料,以及提供临时住所等。   (三)提供社会化服务援助。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纳入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多元化、个性化帮扶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