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8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四川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水南镇街道-资州大道南二段304号,详细地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80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2-5526122;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2-12345; |
实施主体 | 资中县残疾人联合会 | 事项版本 | 30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0782002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2510921451470618L |
实施编码 | 12510921451470618L4510782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510921451470618L4510782002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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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送达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法律 | 第三十三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申报程序
答:1、《内江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情况年报表》(加盖单位公章)(网上申报不需要提供); 2、《内江市在职残疾职工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网上申报不需要提供);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4、残疾人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录用、聘用、任职等相关在编证明材料; 6、工资资料(2020年度,由单位财务提供明细到月份的工资清单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确认属实); 7、由单位为残疾职工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加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公章); 8、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劳务派遣单位与残疾职工依法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含变更劳动合同),应载明用工单位、用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派遣时间; (2)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4)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四川省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 9、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为残疾人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为不同单位,但单位间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还需提交能证明上下级隶属关系的材料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
2 |
问:我们单位安置了一个残疾人,但未在规定时限申报怎么办?
答: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 |
3 |
问:用人单位跨地区安置残疾人怎么算?
答:安置不受地域限制,正常计算到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