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国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临时身份证为即办件,正式身份证承诺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原件核验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证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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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7:00-18:00;
办理地点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小河路街道-128号,详细地址:县行政审批局二楼38-43号窗口及县内各镇属地派出所;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2-8297033严陵;0832-8822009连界;0832-8622012镇西;0832-8522030新店;0832-8555460向义;0832-8558260界牌;0832-8422009龙会;0832-8122007高石;0832-8492286东联;0832-8022085山王;0832-8722009新场;0832-8056019观英滩;0832-8922047越溪;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2-12345;
实施主体 威远县公安局 事项版本 3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09005001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92200853025XU
实施编码 1151092200853025XU4512009005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92200853025XU4512009005001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集体户)。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人像信息辅助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人像信息辅助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中国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提交申请资料;全程网办事项通过后进入受理流程;原件预审/原件核验事项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办理机关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及送达:制证完成之后,邮递送达到填写地址。
审查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15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送达 3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收费标准

1、首次申领身份证不收费。 2、公安机关对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3、临时身份证件每证10元。

收费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 查看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备注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法律 第二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办理了新身份证,未过期的旧身份证还可以使用吗?

答: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