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资料齐全、工资申报无误的情况下可即收即办。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街道-377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市政务服务局3楼125-137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2-2271793;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2-12345; |
实施主体 |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33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2014003002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900567611574Y |
实施编码 | 11510900567611574Y3002014003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900567611574Y3002014003002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用人单位应按职工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工资申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在平台提出申请并上传所有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办理审核通过手续,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十条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法律 | 第六十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新增人员是否需要申报基数
答:新增人员在办理人员增加时已进行工资申报,故当年增加人员不用再次申报基数。 |
2 |
问:申报基数与工资发放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需要提供差异说明,逐一写清原因及具体人员情况(如姓名、身份证号码、新增减少时间、领取工资等)。 |
3 |
问:减少人员是否需要申报基数
答:已办理减少手续的职工,无需为其办理基数申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