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街道-377号,详细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市政务服务局一楼全科无差别综窗窗口003号;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2-228806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2-12345; |
实施主体 |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26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2014104001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900567611574Y |
实施编码 | 11510900567611574Y3002014104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900567611574Y3002014104001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人口 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 高校毕业生 居住半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口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申请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失业登记申请:服务对象到就近公共就业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失业登记业务, 受理机构核对、代为填写失业登记信息,系统按业务规则校验通过后,服务 对象签名确认申请信息,受理机构代为上传、建立申报材料电子档案;
2.失业登记复核:授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申请信息;
3.失业登记确认:授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登记并入库;
4.业务办结后,推送服务评价,及时反馈服务满意度。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审核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任务结束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 | 查看 |
2 |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三、拓宽就业登记信息采集渠道 | 查看 |
3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一、完善落实失业登记办法 | 查看 |
4 | 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 《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三章??失业登记 第十四条 | 查看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法律 | 第三十五条 | 查看 |
6 |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 查看 |
7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 《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第一章第三条 | 查看 |
8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 《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十四条 | 查看 |
9 |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八)条 | 查看 |
10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 部门规章 | 第二十五条 | 查看 |
11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 规范性文件 | 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全面执行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制度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不是本籍户口能不能在办理?
答:除了高校毕业生、取得居住证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失业后的可在常住地办理,其他只能在户籍地址办理。 |
2 |
问:哪些人群需要办理失业登记?
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人员和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取得居住证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办理失业登记。 |
3 |
问:失业登记后可咨询什么政策
答: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