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4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街道-330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330号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务中心4楼409办公室;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2-2273532;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2-12345; |
实施主体 |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40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2014006017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900567611574Y |
实施编码 | 11510900567611574Y3002014006017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900567611574Y3002014006017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1.退役时间2024年3月1日前的,受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入申请;2.退役时间2024年3月1日以后的,退役军人无需自主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申请 | 4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业务办理机关经办科室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业务经办科室办理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业务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说明不受理的原因。3.审查:业务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业务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业务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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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审核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任务结束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六条 | 查看 |
2 | 《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七条 | 查看 |
3 | 《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三条 | 查看 |
4 | 关于依托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支持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联网办理工作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一条 | 查看 |
5 | 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工作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六条 | 查看 |
6 |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经办管理办法 | 规范性文件 | 第三条 | 查看 |
7 | 《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七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军转信息有误,可申请回退吗?
答:可以由原部队申请转移基金退款和信息表的重新上传。 |
2 |
问:军转信息表必须是原件吗?
答:是的,必须携带原件到窗口办理转入登记业务。 |
3 |
问:部队已将退役军人保险关系转出至指定账户,但单位还未办理军转人员新参保,可以先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吗?
答:不可以,机关事业单位军转人员应先办理人员参保登记,方可办理相关转移接续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