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6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原件核验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调解卷宗样表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渡榕路街道-00号,详细地址:射洪市经开区渡榕路(3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办公室);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25-698259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25-12345; |
实施主体 | 射洪市司法局 | 事项版本 | 15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512003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8220085023559 |
实施编码 | 1151082200850235594000512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82200850235594000512003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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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不予给付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法律 | 第十六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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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申请人民调解案件补贴?
答:领取案件补贴的调解员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并在司法局登记备案的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禁止公职人员领取调解案件补贴。具体申报程序可以到当地司法所进一步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