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市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人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核验原件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六 时间:09:00-12: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东平街道-2号,详细地址:市本级以及船山管理部:遂宁市船山区东平北路市民中心三号花瓣一楼。安居管理部: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中段312号行政审批局29-32号窗口。射洪管理部:射洪市平安街51号风尚名城B栋7单元2楼北面住房公积金大厅所有窗口均可办理。蓬溪管理部: 蓬溪县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英管理部: 大英县天星大道46号行政服务大楼6楼617室;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5-2252557,0825-12329;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5-12345,0825-12329;
实施主体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版本 38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99173000 实施主体编码 12510800752307195N
实施编码 12510800752307195N351209917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510800752307195N351209917300010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不动产登记信息房屋查询情况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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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无自有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租赁自住住房,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一)在我市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租赁自住住房,凭缴存所在城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源证明材料,每年可一次性提取不超过110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市本级、船山区、安居区视为同城。 (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城市廉租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不超过12个月实际房租之和。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申请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申请: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综合业务窗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3.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办结: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办结。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审核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办结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任务结束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租房提取额度?

答:每年可一次性提取不超过110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城市廉租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12个月实际房租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