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2022-01-18 | 计划取消日期 | 2022-01-18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六 时间:09:00-12: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遂宁市-遂宁河东新区-东平中路街道-2号,详细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河东新区东平中路2号市民中心三号花瓣市政务中心三楼医保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25-2215175, 窗口咨询方式:医保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25-12345; |
实施主体 |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17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36005007 | 实施主体编码 | 12510800720887308A |
实施编码 | 12510800720887308A3512036005007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510800720887308A351203600500704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无明确要求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申请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备案申请人员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予以异地就医备案。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审核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 其他 | 二、统一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 | 查看 |
2 |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 其他 | (二)明确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参保人员如何进行备案?
答:我市参保人员异地住院备案分为窗口备案、线上备案和电话备案三种方式。一是窗口备案。需参保人员提供备案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备案。二是线上备案。在省内异地就医的需下载“四川医保”APP,注册并实名绑定后进行线上备案;在省外异地就医的可通过“四川医保”APP、“国家医保”APP和微信“国家医保异地备案”小程序,实名绑定后进行线上远程备案。三是电话备案。原则上作为临时备案,参保人员或家属应在入院3日内以电话方式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住院病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所住医院、所患疾病、入院时间、科室、床号、住院号、住院科室外线电话等。 |
2 |
问: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如果不能直接结算,该这么办?
答:备案人员在异地未联网医院就医或者因其他原因住院费用未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由个人向医疗机构全额支付,原则上在出院之日起4个月(外伤在1个月)以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相关报销资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政策规定给予报销。 |
3 |
问:异地就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需具备三个前提条件:一是要按照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二是要持有参保地的本人二代及以上且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或四川医保APP付款码(限开通四川医保APP付款功能的定点医药机构);三是须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的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
4 |
问: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回参保地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住院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二)住院费用分类汇总清单和明细清单原件; (三)住院费用总发票原件; (四)出院病情证明原件; (五)本人银行账号(存折或卡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名称; (六)以下人员还需提供其他资料: 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供异地安置认定资料(“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 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长期居住认定资料(居住证)。 ③长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异地工作证明资料(参保地工作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 ④转诊转院报销住院费须提供转诊转院审批单; ⑤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报销须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或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证明); ⑥异地外伤住院人员回参保地进行手工审核报销还需提供全套住院病历资料及其他相关机构证明或认定资料(如有120出诊需提供120出诊记录、通过急诊门诊转入住院需提供急诊记录、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遇其他突发事件报警需提供110或派出所出警记录等)。患者或家属填写支付责任鉴定申报表(患者个人信息、详细说明受伤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受伤部位、现场目击证人、联系人电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