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本人或家属现场领取辅具。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兴旺西路街道-114号,详细地址:旺苍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6-13号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9-422235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9-12345; |
实施主体 | 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 | 事项版本 | 11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82001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3510722451281788C |
实施编码 | 13510722451281788C4512082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3510722451281788C4512082001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申请人为四川户籍。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儿童持有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 申请人是经评估有辅具适配需求的残疾人(3年内已适配过相同辅具的成年残疾人除外)。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申请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旺苍县户籍的残疾人(可委托他人)携户籍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儿童持有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到残疾人所在县区残联进行辅具适配申请,申请适配辅具的残疾人须为经评估有辅具适配需求的残疾人(3年内已适配过相同辅具的成年残疾人除外)。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审批):县残联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审核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 规范性文件 | 三、重点任务(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稳定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如何申请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
答: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的申请、审核地均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残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