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证照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日 时间:09:00-17:00 备注:需提前预约;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葭萌路街道-317号,详细地址: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9-5527288;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9-12345; |
实施主体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 事项版本 | 47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715001017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700008458411W |
实施编码 | 11510700008458411W4000715001017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700008458411W4000715001017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转移: 1.因继承、受遗赠导致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的;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的; 3.因主债权转移导致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移的; 4.因主债权转移导致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转移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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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五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申请登记的事项是否可以随时撤回?
答:申请登记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全体申请人提出撤回登记申请的,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退还申请人,已记载不动产登记簿的,则不能撤回。 |
2 |
问:我按揭了套商品房,想办预告登记,要怎么办,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所需资料: 1.个人:申请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 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个人:申请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2.已网签备案的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 3.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 |
3 |
问: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办理预告转移登记?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转移: 1.因继承、受遗赠导致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的;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的; 3.因主债权转移导致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移的; 4.因主债权转移导致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转移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