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是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申请人本人向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接受面见、询问、现场人像采集及指纹信息采集,现场签字确认。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证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2:00-13:3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7:0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益光东路街道-1号,详细地址:广元市昭化区益光东路1号政务服务大厅1楼公安窗口(1-5号);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9-8725110;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9-12345; |
实施主体 |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 | 事项版本 | 39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6300100Y | 实施主体编码 | 510811040000111111 |
实施编码 | 510811040000111111400016300100Y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510811040000111111400016300100Y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护照加注还须提供护照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现役军人还须提交:军人身份证明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失效重新申领护照还须提供失效护照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提供该资料: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换发护照还须提交与换发情形相应的证明材料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未满16周岁的、户籍为未实行护照按需申领地区的申请人须提交:居民户口簿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换发护照还须提交原护照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符合“全国通办”政策的申请人还须提交:与户籍地要求一致的申请材料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本省非按需申领护照地区户籍申请人办证还须提交:政府部门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意见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在省内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就学的本省非按需申领护照地区户籍申请人还须提交:就学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出具的在学证明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应提供居住证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3 |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须提交:监护证明、监护人意见、监护人身份证或者护照。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4 | 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5 | 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6 | 护照加注还须提供与加注事项相应的证明材料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7 | 符合公安部原有跨省异地办证政策的申请人还须提交:符合公安部跨省异地办证条件的证明材料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8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在川招收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备案表》和《外派劳务人员名单》(具备劳务输出资质的劳务公司组织的劳务输出人员申请办理时须提交)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公民。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 (一)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中国公民所持普通护照因过期失效,可以重新申请普通护照。 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普通在有效期内,且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或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或者持照人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以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换发情形。 中国公民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公民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 普通护照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加注,并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一)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二)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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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首次签发120元/1本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法律 | 第四条 | 查看 |
否
无
无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法律 | 第十条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法律 | 第十一条 | 查看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法律 | 第四条 | 查看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法律 | 第五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所需材料?
答: 1、申请表 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1份。 注:可以在各省公安厅出入境网下载申请表,也可以在办证大厅现场领取填写。 2、照片 提交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规格一般为48mmX33mm。 注:建议在办证大厅现场照相馆拍摄证件照,以免照片格式不符合标准。 3、身份证明 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提交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单位意见 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5、监护人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6、与申请事由相关材料 (1)护照加注:提交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及所持的有效护照; (2)护照换发: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3)护照补发:损毁的提交损坏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遗失或被盗的提交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 (4)护照加急:提交加急证明材料。 7、以上是各地所需的通用材料,各地因政策差异会要求其他材料,请提前咨询各地详情。本文最后部分有一些地区的官网,可以参考。 |
2 |
问: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哪个部门规定?
答:《护照法》确立了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签发普通护照的法律主体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因私事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公共安全专家部或者公共安全专家部授权的地方公共安全专家机关颁发。”鉴于目前普通护照均是以公共安全专家部出入境管理局名义签发,考虑到现行的出入境管理体制,《护照法》第四条明确规定“普通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专家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由公共安全专家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go-vern-ment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同时,《护照法》第五条规定:“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go-vern-ment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上述条款首次确立了公共安全专家部出入境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go-vern-ment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签发普通护照的法律地位,为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法律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提供了依据。 |
3 |
问:办理条件?
答: 1、首次申请护照; 2、护照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申请曾用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申请姓名加注。曾持照加注项上最多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3、护照换发:⑴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⑵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⑶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4、护照补发: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 5、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⑴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⑵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⑶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⑷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