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根据省政府快申快享事项要求时限。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日 时间:09:00-17:00 备注:需提前预约;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详细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二楼);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9-5572042;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9-12345; |
实施主体 |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15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2014008009 | 实施主体编码 | 12510700451266668G |
实施编码 | 12510700451266668G3002014008009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510700451266668G3002014008009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免 | 非必要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领总表 免 | 非必要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免 | 非必要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表 免 | 非必要 | 纸质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2024年稳岗返还确认表(申领表) 免 | 非必要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员工花名册 免 | 非必要 | 纸质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劳务外包合同(协议)复印件 免 | 非必要 | 纸质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1.参保单位2023年失业保险足额缴费应满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 2.参保单位2023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非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 4.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5.通过数据比对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免申即享方式确认;劳务派遣单位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办理;对数据比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参保单位可在政策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重新申领,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审核。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审查 | 1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二 | 查看 |
2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式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 规范性文件 | (四) | 查看 |
3 |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四、强化基金风险防控 | 查看 |
4 |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一、严格政策适用条件 | 查看 |
5 |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二、准确把握政策标准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企业母公司不符合困难企业申请条件,但二级、三级单位符合困难企业申请条件,怎么申请困难企业补贴和稳岗补贴呢?
答:如二级单位是独立法人企业,经营状况符合困难企业标准可已二级独立法人企业上年度12月参保人数申请困难企业补贴;扣除该单位上年度全年应缴额后,母公司可申请其他缴费的稳岗补贴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