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关于XX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市级样本)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日 时间:09:00-17:00 备注:需提前预约;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详细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差别综合窗口(B区一楼);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9-557207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9-12345; |
实施主体 |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事项版本 | 19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04002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70000845017XY |
实施编码 | 1151070000845017XY3000104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70000845017XY3000104002000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一、企业合法登记注册; 二、项目前期工作完备; 三、已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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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 政府规章 | 第二十三条 | 查看 |
2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 | 地方法规 | 第十二条 | 查看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法律 | 第十五条 | 查看 |
4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五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项目已开工或投产但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怎么办?
答:1.停工停产; 2.建设单位组织编制节能整改方案,按程序报项目管理权限对应的节能审查机关审核同意后开展整改; 3.节能审查机关认定项目完成整改后,依据实际情况出具整改完成证明,项目方可复工复产。 |
2 |
问:申请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1.节能审查申请文件; 2.节能报告; 3.立项文件; 4.未开工承诺函(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 |
3 |
问:市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受理范围是什么?
答:1.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核准以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改扩建项目除外); 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1千吨标准煤及以上且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以及年电力消费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其中,建设地点、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未改变 的改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其他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 3.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并适时更新)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