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市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核验申请人身份信息及相关材料原件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批文 关于批准XX县XX寺举办宗教教育培训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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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日 时间:09:00-17:00 备注:需提前预约;
办理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详细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差别综合窗口(B区一楼);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9-3265366;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9-12345;
实施主体 广元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事项版本 23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41013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700008450129U
实施编码 11510700008450129U300014101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700008450129U3000141013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XXX协会(或XXX寺)举办宗教教育培训的管理组织及规章制度 必要 原件 纸质 3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XXX协会(或XXX寺)举办宗教教育培训的经费来源说明 必要 原件 纸质 3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XXX协会(或XXX寺)举办宗教教育培训的申请 必要 原件 纸质 3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XXX协会(或XXX寺)举办宗教教育培训的授课人员简历及学历 必要 原件 纸质 3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XXX协会(或XXX寺)举办宗教教育培训的教育培训大纲及课程设置、所用教材 必要 原件 纸质 3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XXX协会(或XXX寺)举办宗教教育培训的基础设施和设备说明 必要 原件 纸质 3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申请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举办宗教教育培训的传统和正确的教育培训宗旨; (二)有固定的能够满足教育培训要求的场地; (三)有合格的授课人员; (四)有必要的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 (五)有管理组织和负责人,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第十条 查看
2 《宗教事务条例》 行政法规 第十八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哪些组织需要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审批 ?

答:宗教团体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下称寺观教堂)开展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学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宗教教育培训,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2 问:提交申请材料中某一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是否需要全部重新提交

答:不需要全部重新提交,可告知申请人补正该项的正确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