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实地核查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原件核验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证照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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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原件核验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受理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日 时间:09:00-17:00 备注:需提前预约;
办理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详细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差别综合窗口(B区一楼);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9-328606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9-12345;
实施主体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事项版本 23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20189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700MB18323867
实施编码 11510700MB18323867300012018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700MB18323867300012018900003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无经营许可证
  • 有经营许可证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信息变更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在四川省区域内已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且在有效期内。变更《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7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决定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法律 第二十二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发布种畜禽广告有无规定?

答:广告主应当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广告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注明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的审定或者鉴定名称;对主要性状的描述应当符合该品种、配套系的标准。

2 问:未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能进行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吗?

答:种畜禽生产经营(包括种蛋孵化,种公畜配种)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

3 问: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是否需要办理种畜禽经营许可证?

答: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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