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证照 律师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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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日 时间:09:00-17:00 备注:需提前预约;
办理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详细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差别综合窗口(B区一楼);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9-5572021;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9-12345;
实施主体 广元市司法局 事项版本 3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12008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700008450268J
实施编码 11510700008450268J300011200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700008450268J300011200800002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省内变更
  • 跨省、自治区、直...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律师执业变更申请表》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3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除以上(一)(四)项材料外,还需提交申请人的执业档案(文本21)或原主管司法机关出具的律师执业证收回材料(文本40)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3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身份证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3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拟执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聘用合同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3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申请人彩照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2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律师执业证 非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告知承诺书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3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律师有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且在执业期间无下列任一情形: (一)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二)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的,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第二十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律师变更执业机构是否需要上交原律师执业证?

答:需要。申请人在领取新的执业证书前,应当将原执业证书上交原审核颁证机关。

2 问:外省执业律师转入四川执业,如何调取律师执业档案?

答:律师在拟执业的四川律师事务所,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密码登陆四川省律师综合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8.7:9091/sftlsxxgl/,或者登陆12348四川法网—律师服务—律师服务信息中的律师综合管理系统),点击:业务管理—外省律师调入申请—新申请,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资料,点击送审。律师登录四川省律师综合信息系统,当申请调档页面右下方“目录列表”的最后一项显示为“律师执业档案”时,则表示档案已调回,即可自行双击打印。

3 问:在四川已取得律师执业许可的,转外省执业如何调取律师执业档案?

答:原四川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登陆四川省律师综合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8.7:9091/sftlsxxgl/,或者登陆12348四川法网—律师服务—律师服务信息中的律师综合管理系统),点击:业务管理—我省律师调出申请—新申请,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资料,点击送审。因各省(区、市)规定不尽相同,具体流程和要求请律师咨询当地司法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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