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人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注册证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日 时间:09:00-17:00 备注:需提前预约;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玉潭路街道-50号,详细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三楼市场监管局9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9-5572119;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9-12345; |
实施主体 |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事项版本 | 43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72029003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700MB15766266 |
实施编码 | 11510700MB157662663000172029003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700MB157662663000172029003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授权委托书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照片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免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注册证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已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人员,要求变更执业地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单位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审查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二十条第一款 | 查看 |
2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355项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是否需要提交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答:需要提交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
2 |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变更?
答:已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人员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执业范围。 |
3 |
问:资质证包括哪些?
答: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药品生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