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8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证照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太平镇汇丰路北段街道-506号,详细地址:江油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7-9、14-19 号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6-3711196;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6-12345; |
实施主体 | 江油市应急管理局(江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事项版本 | 5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2504600Y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681752325756U |
实施编码 | 11510681752325756U400012504600Y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681752325756U400012504600Y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1、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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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行政法规 | 第十九条第二款 | 查看 |
2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行政法规 | 第五条第五款 | 查看 |
3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行政法规 | 第三条第一款 | 查看 |
4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十九条 | 查看 |
5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二十一条 | 查看 |
6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二十条 | 查看 |
7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十六条 | 查看 |
8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十八条 | 查看 |
9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十七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期限是多长?
答: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2 |
问:实际经营地点和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不一致怎么办?
答:需要对营业执照地址进行变更。 |
3 |
问:新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售许可证,对周边环境有什么要求?
答:新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要求:零售场所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