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结婚登记必须本人现场办理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证照 | 结婚证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六 时间:09: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工区街道-高平路2号,详细地址: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3楼1-4号综合服务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6-2887836;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6-12345; |
实施主体 | 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 | 事项版本 | 25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11008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6010084137909 |
实施编码 | 115106010084137909451201100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60100841379094512011008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受理补领结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办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当场或者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应当出具;3.审查:办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依据初审意见进行复查审核。对予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办理机关现场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在申办窗口现场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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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六十二条 | 查看 |
2 | 婚姻登记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十七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补领婚姻登记证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
答: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照片、婚姻登记档案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
2 |
问:补领婚姻登记证需要提交哪种照片?
答: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
3 |
问:婚姻登记证遗失了,应该到哪里去补领?
答: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