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表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六 时间:09: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工区街道-高平路2号,详细地址: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2楼交通运输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6-3588135;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6-12345; |
实施主体 | 绵阳市涪城区交通运输局 | 事项版本 | 5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1018278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601008413889R |
实施编码 | 11510601008413889R451101827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601008413889R45110182780001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设置招生站点备案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法律 | 第二十条 | 查看 |
2 | 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 | 政府规章 | 第十二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什么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一)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 (二)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 (三)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 (四)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 |
2 |
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哪些情形之一的,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
3 |
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答:(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 (二)查询、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台帐、票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设备及相关机具的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