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经审核符合条件,当即办理。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四川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四川省中小学新生缓学申请表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工区街道-高平路2号,详细地址:涪城区政务服务大厅B区2楼综合服务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6-236899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6-12345; |
实施主体 |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 事项版本 | 24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0105012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601727453414Q |
实施编码 | 11510601727453414Q451010501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601727453414Q4510105012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高中阶段学生因伤病需要休学。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四川省中小学新生缓学申请表》(附件1),由学校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义务教育阶段) 运行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 其他 | 第十九条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法律 | 第十一条 | 查看 |
3 |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其他 | 第十二条 | 查看 |
4 |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其他 | 第十三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需提供的表册在哪里领?
答:就读学校。 |
2 |
问: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二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延缓及休学的审批表。 |
3 |
问: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全国学籍管理办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