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市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北川管理部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六 时间:09:0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直属管理部高新区办事处除外,北川管理部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办理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街道-79号,详细地址:涪城区临园路东段79号新益大厦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12楼(或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16-12329;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6-12345;
实施主体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事项版本 5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99197000 实施主体编码 12510600731597648D
实施编码 12510600731597648D351209919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510600731597648D351209919700003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低于规定比例(按1%-4%)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申请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审核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办结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任务结束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规范性文件 第三章 缴 存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期限是多久?

答: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年。

2 问: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可以低于5%吗?

答:目前最低缴存比例5%,单位申请降低比例的不得低于5%。

3 问: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到期可继续申请吗?

答:需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应在期满之日前30日内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