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回执单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方亭街道-雍城南路与蓥华山路南段交叉路口处号,详细地址:什邡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区建设工程审批服务区住建局窗口20号;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8-8107029;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8-12345; |
实施主体 | 什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事项版本 | 22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1017031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58200839741X7 |
实施编码 | 1151058200839741X7451101703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58200839741X74511017031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一)申报:建设单位自主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
(二)预审、受理:审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对不符合审查要求和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要求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符合审查要求和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正式受理。
(三)审查、决定:审批部门应认真对申请要件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出具办理结果文书。
(四)发放文书:审批部门统一发放审批结果文书。
|
审查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 地方法规 | 第四十五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委托人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答:委托书,身份证明 |
2 |
问: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同时物业费需要向物价部门进行备案吗?
答:不需要,现已经取消物业费向物价部门进行备案 |
3 |
问: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答:1、《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物业服务合同原件; 4、出具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书面说明材料; 5、业务会委员备案基本信息; 6、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