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办理形式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银川路街道-2号,详细地址:广汉市银川路2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8-5229954;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8-12345;
实施主体 广汉市财政局 事项版本 12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0
基本编码 511013002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581008400367E
实施编码 11510581008400367E4511013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581008400367E451101300200002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该事项无申请材料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不予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十五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纸质材料上填写错误,可以修改吗?

答:纸质文件应内容完整、清晰可见、无涂抹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