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继光大道中段街道-579号,详细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继光大道中段579号中江县残疾人联合会一楼残联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8-7100193;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8-7100183;0838-12345; |
实施主体 | 中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 事项版本 | 28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82005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3510521451165461M |
实施编码 | 13510521451165461M451208200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3510521451165461M451208200500000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申请人为四川户籍。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儿童持有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申请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请或到继光大道中段579号县残联一楼窗口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残联,进行线下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
3. 审核: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审批未通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办结:残联办结。
注:县残联审批通过后,由县残联通知申请人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自主选择接受康复训练的定点康复机构。县残联根据申请人选择,核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转介介绍信。残疾儿童凭县残联开具的康复救助转介介绍信到定点康复机构办理康复救助注册登记,接受康复训练服务(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发生的康复训练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由县残联在救助标准内与定点康复机构据实结算,超出救助标准部分由残疾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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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审核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任务结束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 规范性文件 |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向哪里申请?
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申请地、审核地是当地县级残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