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关于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东湖乡街道-132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泾河路132号;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8-2565576;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8-12345; |
实施主体 | 德阳市旌阳区生态环境局 | 事项版本 | 16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16055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501008384918T |
实施编码 | 11510501008384918T400011605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501008384918T4000116055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确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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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法律 | 第二十三条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法律 |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查看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编制 | ||
设定依据1 | 法律法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
法规类型 | 法律 | ||
条款 | 第十九条 | ||
条款内容 |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及资质资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 ||
服务时限 | 双方协商约定 | ||
备注 | 无 |
1 |
问:类似金属制品类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仅仅是切割、焊接、组装工艺的,是否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若属于名录中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仅分割、焊接、组装的;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不纳入环评管理。 |
2 |
问:环境影响登记表需要报政务中心审批吗?
答:不需要,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 |
3 |
问:畜禽养殖业应该办理什么类型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要求,1、若“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 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若“其他(规模化以下的除外)(具体规模化的标准按《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