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关于xx医院评审结果的通知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八角井街道-松花江北路8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4楼市卫健委215—218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8-2514667, 窗口咨询方式:4楼市卫健委215—218号窗口, 邮件地址:dywjxsk@163.com, 其他咨询方式:QQ群;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8-12345, 窗口投诉: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德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九楼督查科,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dys.sczwfw.gov.cn/app/main?flag=2&areaCode=510600000000&iframeUrllo=http://zmhd.sczwfw.gov.cn ; |
实施主体 | 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事项版本 | 39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723001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5000083802125 |
实施编码 | 1151050000838021253000723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50000838021253000723001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1.申请对象适用于二级、三级综合或专科医院的乙等、甲等等次的评审和确认。 2.新建医院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满3年后方可申请首次评审;医院设置级别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执业满3年方可按照变更后的级别申请首次评审;医院类别发生变更的,原则上应当在变更后执业满3年方可按照变更后的类别申请首次评审。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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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卫生部医疗机构评审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一章总则第二条 | 查看 |
2 | 《医院评审暂行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二条 | 查看 |
3 | 《卫生部医疗机构评审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十三条 | 查看 |
4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四十一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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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参加等级评审的医院须提前多久提出申请?
答:申请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评审,由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下一年度评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