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延长审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所有权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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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八角井街道-松花江北路8号,详细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政务服务中心1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8-2510912, 窗口咨询方式: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8-12345, 窗口投诉: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9楼督查科,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dys.sczwfw.gov.cn/app/main?flag=2&areaCode=510600000000###), 其他监督方式:电话投诉:12345;
实施主体 德阳市交通运输局 事项版本 3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718013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500008380351U
实施编码 11510500008380351U300071801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500008380351U300071801300002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 窗口办理船舶所有...
  • 线上申请船舶所有...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仅已登记船舶提供)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船舶共有情况证明材料(仅共有船舶提供)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船舶未在任何登记机关办理过所有权登记的声明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合资企业出资额的证明材料(仅船舶所有人是合资企业提供)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船舶技术证书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确认登记船舶的照片 必要 原件 纸质 5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8 船舶建造合同(仅申请办理建造中船舶所有权登记提供)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9 船舶所有权来源的说明材料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0 登记船舶的照片(申请办理建造中船舶所有权登记) 必要 原件 纸质 5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1 建造中船舶的基本技术参数(仅申请办理建造中船舶所有权登记提供)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2 申请人身份证明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一)船舶已取得船舶识别号和船舶名称; (二)申请人合法取得船舶所有权; (三)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外商出资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中国企业法人仅供本企业内部生产使用,不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趸船、浮船坞。 (四)船舶所有权登记由船舶所有人提出申请。共有船舶由全体共有人共同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2个工作日 60个工作日
决定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送达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共有船舶办理所有权登记,共有人需要到现场吗?

答:需要到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