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原件预审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证照 | 教师资格证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原件核验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17-00: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德阳市-德阳经开区-松花江北路街道-8号,详细地址: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72-73号无差别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8-230696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8-2511120; |
实施主体 | 德阳市教育局 | 事项版本 | 44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0105009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500008380204A |
实施编码 | 11510500008380204A3510105009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500008380204A351010500900004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近6个月社保清单(高校教师提供)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高校教师)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仅高校教师)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仅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户籍或居住证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近一年的课程表(高校教师)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学历毕业证书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3 | 单位聘用合同(仅高校教师)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4 | 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仅高校教师) 免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申请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 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3.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由所属高校统一向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一)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和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进行网上报名。
(二)申请人到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体检,取得体检报告。
(三)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德阳市政务中心3楼“无差别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德阳市教育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人,当场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四)德阳市教育局对认定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五)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凭身份证到德阳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也可以申请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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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1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8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法律 | 第十三条 | 查看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所需体检证明 | ||
设定依据1 | 法律法规名称 | 教师资格条例 | |
法规类型 | 行政法规 | ||
条款 | 第十五条 | ||
条款内容 |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 ||
设定依据2 | 法律法规名称 |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 |
法规类型 | 其他 | ||
条款 | 第九条 | ||
条款内容 |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教育教学能力。 (一)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知识水平;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发和运用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普通话水平和板书设计的能力。 (二)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或者高等院校中具备条件的校(院)医院体检合格。 | ||
设定依据3 | 法律法规名称 |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 |
法规类型 | 其他 | ||
条款 | 第八条 | ||
条款内容 |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二)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及资质资格要求 | 二级乙等医院 | ||
服务时限 | 双方协商约定 | ||
备注 | 无 |
1 |
问:申请人在哪里办教师资格证书?
答:可在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教师资格认定。 |
2 |
问:是否可以申请认定多种教师资格?
答:一个人可以拥有多种教师资格,但是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
3 |
问:不同种类教师资格在哪里认定?
答: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