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4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四川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2:00-12:2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7:00-17:2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 -攀莲镇街道-同和路12号,详细地址:米易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综合窗口1;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2-8174313,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12号米易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综合窗口1,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信件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12号米易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综合窗口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2-12345, 窗口投诉: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12号米易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50号窗口,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信件投诉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12号米易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50号窗口; |
实施主体 | 米易县残疾人联合会 | 事项版本 | 15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0782002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3510321G52078308E |
实施编码 | 13510321G52078308E4510782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3510321G52078308E4510782002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企业可通过按比例联网认证申办系统(https://abllwrz.sccjr.org.cn:8443/wbxt/#/home)或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注册登录后申请残疾人就业审核认证。(每年3月1日-10月31日为申报期,超过申报期的,不能提交申请。)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审核未通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决定:县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审核确认书或将审核数据发送至税务部门。
5.评价:对于服务完成的申请,可以对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态度、服务整体情况做出综合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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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送达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法律 | 第三十三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用人单位跨地区安置残疾人怎么算?
答:安置不受地域限制,正常计算到该用人单位。 |
2 |
问:我们单位安置了一个残疾人,但未在规定时限申报怎么办?
答: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