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原件预审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证照 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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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原件预审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30 备注: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大道街道-南段1352号,详细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1352号301室;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12-291039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2-12345;
实施主体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事项版本 25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715001005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300786656772W
实施编码 11510300786656772W4000715001005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300786656772W400071500100507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申请人身份证明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已经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1.作价出资(入股)的; 2.因企业合并、分立、破产、兼并等情形,导致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转移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3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其他代收(管)资金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每件550元;2、证书工本费:每件10元 ;

收费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第一款 查看
2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第二款 查看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备注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五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申请人在窗口办理业务时,能否现场委托他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答:可以。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明确委托领证事项,工作人员核实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信息。

2 问:已经提交了二手房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现在想撤回申请应该怎么办?

答:申请登记事项在未载入登记簿之前可以申请撤回,但需要全部申请人共同申请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