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2022-01-19 | 计划取消日期 | 2022-01-19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因该事项办理后将直接影响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将涉及现场考核评估或现场签字确认。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原件核验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受理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街道-69号,详细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大楼)C708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2-3886626;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2-12345; |
实施主体 |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41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36010012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300MB16871318 |
实施编码 | 11510300MB16871318351203601001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300MB168713183512036010012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准备相应资料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申请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携带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2.受理: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医保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补充;
3.组织评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和相关规定对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通过书面、现场等方式评估医疗机构是否符合相关条件,评估结果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应将其纳入拟签订协议的医疗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告知理由、提出整改建议。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估。
4.业务办结:医保经办机构与评估合格的医疗机构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保协议并向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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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5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组织评估 | 5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业务办结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法律 | 第三十一条 | 查看 |
2 |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七条? | 查看 |
3 |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十条? ? | 查看 |
4 |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九条? ? | 查看 |
5 |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八条? ?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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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条件有哪些?
答:1、《营业执照》;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3、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4、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5、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我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定点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