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2022-01-19 计划取消日期 2022-01-19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因该事项办理后将直接影响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将涉及现场考核评估或现场签字确认。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原件核验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受理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街道-69号,详细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大楼)C708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12-3886626;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2-12345;
实施主体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事项版本 36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36010011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300MB16871318
实施编码 11510300MB16871318351203601001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300MB16871318351203601001104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药师职称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药品经营许可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1 查看更多
4 申请零售药店建立与医保相关制度情况表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申请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预测性分析报告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非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无明确要求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申请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申请:申请人携带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2.受理: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医保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零售药店补充;   3.组织评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和相关规定对申请的零售药店进行评估,通过书面、现场等方式评估零售药店是否符合相关条件,评估结果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应将其纳入拟签订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告知理由、提出整改建议。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整改 3 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估;   4.办结:医保经办机构与评估合格的零售药店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保协议并向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受理 5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组织评估 53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办结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律 第三十一条 查看
2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其他 第九条? ?? 查看
3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其他 第六条? ?? 查看
4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其他 第八条? ?? 查看
5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其他 第七条? ?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条件有哪些?

答:(一)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二)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三)至少有2名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医保费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四)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药品分类分区管理,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 (五)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