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9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关于xx医院评审结果的通知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街道-69号,详细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政务服务大厅4楼412、413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12-3338838;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2-12345;
实施主体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攀枝花市中医药管理局) 事项版本 26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723001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300MB1665397E
实施编码 11510300MB1665397E3000723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300MB1665397E3000723001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医院变更级别或类别满三年情况表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医院评审可选项一览表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医院评审申请书填表说明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医院评审申请书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评审周期内医院接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不定期重点检查及整改情况一览表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医院自评报告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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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申请对象适用于二级、三级综合或专科医院的乙等、甲等等次的评审和确认。 2.新建医院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满3年后方可申请首次评审;医院设置级别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执业满3年方可按照变更后的级别申请首次评审;医院类别发生变更的,原则上应当在变更后执业满3年方可按照变更后的类别申请首次评审。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开始: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送达:制证部门完成制证,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6.完成:归档资料,完成办理。
审查 3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4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送达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卫生部医疗机构评审办法》 部门规章 第十三条 查看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四十一条 查看
3 《医院评审暂行办法》 部门规章 第二条 查看
4 《卫生部医疗机构评审办法》 部门规章 第一章总则第二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参加等级评审的医院须提前多久提出申请?

答:申请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评审,由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下一年度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