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其他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现场核验申请材料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无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街道-69号,详细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2-3347705,0812-3338786, 窗口咨询方式: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综合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咨询;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2-12345,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
实施主体 |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事项版本 | 45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21008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300008320172W |
实施编码 | 11510300008320172W300012100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300008320172W3000121008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加油机计量合格检定证书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无 | 查看更多 |
3 | 防雷装置验收合格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无 | 查看更多 |
4 |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无 | 查看更多 |
5 | 消防验收意见书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无 | 查看更多 |
6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函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无 | 查看更多 |
9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无 | 查看更多 |
11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加油站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无 | 查看更多 |
13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5 | 加油站现场核验材料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无 | 查看更多 |
16 | 营业执照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7 | 船舶所有权证书 | 非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8 | 加油站建设竣工验收材料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无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一)成品油零售网点符合本地区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成品油零售网点建设、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依法通过验收。 (三)3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无油品走私、偷税漏税和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四)水上加油站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船舶、水上、港口安全与污染防治有关规定,需要取得有关部门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通过验收。 (五)利用移动加油船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控股拥有供油船舶。 (六)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建设规划用地红线最近距离不少于1.8公里,但位于道路两侧的相对位置或转弯后的其它位置的两个加油站,按其中心点之间的距离符合交通法规规定的最短行车距离(以单边最短距离为准)不少于1.8公里;国、省道加油站按其中心点之间的距离符合交通法规规定的最短行车距离(以单边最短距离为准)不少于5公里;县、乡道加油站按其中心点之间的距离符合交通法规规定的最短行车距离(以单边最短距离为准)不少于2公里。 (七)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要符合市(州)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占地面积低于15亩的高速公路停车区原则上不设置加油站,确需设置加油站,必须符合每百公里不超过2对之相关规定。 (八)道路和城区功能界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确认。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企业向所在县(区)经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县(区)经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出具初审合格将审查意见,企业将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2.受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3.审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
4.决定: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5.公示: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制证:印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7.颁证:携身份证明到市政务大厅四楼B434号窗口取件。
|
审查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公示 | 2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决定下放审批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2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查看 |
2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9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 | 查看 |
3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 规范性文件 | 第十七条,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 | 查看 |
4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附件《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 | 查看 |
5 |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附件《四川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使用年限
答:5年 |
2 |
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文关于成品油管理的新规定)
答: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督,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乡镇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扩大成品油市场消费。 |
3 |
问:加油站的设置与距离要求
答:1、国道、省道每百公里不超过6对。2、高速公路每百公里不超过2对。3、县道每百公里不超过8对。4、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