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 中华路1号,详细地址:自贡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招标站;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3-8205987;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3-12345; |
实施主体 |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事项版本 | 15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1017009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200008291463M |
实施编码 | 11510200008291463M3511017009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200008291463M3511017009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应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自贡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二科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到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书面告知投诉人向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审查:办理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质证;
4、决定: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5、颁发和送达:原投诉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到自贡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二科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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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25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四条 | 查看 |
2 |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 地方法规 | 第三十四条 | 查看 |
3 |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 地方法规 | 第三十五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投诉受理部门如何选择?
答: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川建行规〔2020〕8号)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选择投诉受理部门。 |
2 |
问:投诉时效应如何计算?
答:投诉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投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10日内提出投诉。一是投诉事项应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应当以提出异议为投诉前置条件,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时限内。二是投诉人对无需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投诉,不因投诉人向招标人提出过异议而影响投诉时限的计算。三是投诉人以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为有效线索提出投诉,投诉人有明确知道之日并且知道之日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的,以知道之日起计算投诉时限,否则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之日起计算投诉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