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 中华路1号,详细地址:自贡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招标站;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13-8205987;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3-12345;
实施主体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版本 15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1017009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200008291463M
实施编码 11510200008291463M351101700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200008291463M3511017009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投诉书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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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应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3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申请:申请人到自贡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二科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到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书面告知投诉人向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审查:办理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质证; 4、决定: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5、颁发和送达:原投诉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到自贡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二科领取办理结果。
决定 25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部门规章 第四条 查看
2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地方法规 第三十四条 查看
3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地方法规 第三十五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投诉受理部门如何选择?

答: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川建行规〔2020〕8号)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选择投诉受理部门。

2 问:投诉时效应如何计算?

答:投诉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投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10日内提出投诉。一是投诉事项应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应当以提出异议为投诉前置条件,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时限内。二是投诉人对无需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投诉,不因投诉人向招标人提出过异议而影响投诉时限的计算。三是投诉人以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为有效线索提出投诉,投诉人有明确知道之日并且知道之日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的,以知道之日起计算投诉时限,否则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之日起计算投诉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