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减半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卫星地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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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临江路街道-9号,详细地址: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13-8320823;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3-12345;
实施主体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事项版本 13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0107006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20000829017XY
实施编码 1151020000829017XY35101070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20000829017XY351010700600002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无线电台站址电磁环境测试报告 非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查看更多
4 设置卫星地球站许可申请书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卫星地球站)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卫星地球站设置使用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无线电频率许可证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变更。 变更地球站站址、频率、技术体制、发射功率或所使用的卫星的申请人; 变更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的申请人。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3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3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3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5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三十条 查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三十一条 查看
3 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第三十一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组建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卫星地球站如何收费?

答:组建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卫星地球站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组建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卫星地球站都涉及使用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项目、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2 问:组建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卫星地球站向哪个部门提交申请?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设置、使用有固定台址的无线电台(站),由无线电台(站)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设置、使用没有固定台址的无线电台,由申请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 ??? 设置、使用空间无线电台、卫星测控(导航)站、卫星关口站、卫星国际专线地球站、15瓦以上的短波无线电台(站)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其他重要无线电台(站),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