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是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2018-08-01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本人到场采集指纹、人像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居民身份证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原件预审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六 时间:09:00-17:0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华阳正东下街街道-141号,详细地址:华阳正东下街141号(第二办证点)2-7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5633116;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实施主体 |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 | 事项版本 | 24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09005003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100086682259L |
实施编码 | 11510100086682259L4512009005003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100086682259L4512009005003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人像信息辅助证明 | 非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人像信息辅助证明 | 非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办理。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办理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就业、就学、居住证明。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居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我省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受理;2.审核;3.签发;4.制证;5.取证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签发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和取件 | 25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
居民身份证换领20元;居民身份证补领40元;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法律 | 第十六条第一项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法律 | 第十六条第二项 | 查看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法律 | 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查看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法律 | 第十五条 | 查看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法律 | 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 查看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法律 | 第十九条第一、二款 | 查看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法律 | 第十六条第三项 | 查看 |
否
公治明发{2018}122号
无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 其他 | 2.1.1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法律 | 第二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居民身份证领证时限是多少?
答:按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