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招标与拍卖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籍田街道-东街46号号,详细地址:籍田街道东街46号101室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5691289;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白沙街道-白沙街39号号,详细地址:白沙街道白沙街39号101室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5613005;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三星街道-场镇社区正街28号号,详细地址:三星街道场镇社区正街28号101室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566006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正兴街道-广东街248号号,详细地址:正兴街道广东街248号101室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5671005;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煎茶街道-正溪下街19号号,详细地址:煎茶街道正溪下街19号101室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5699012;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万安街道-东林春天号,详细地址:万安街道东林春天鲁102号101室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5611075;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大林街道-中顺路62号号,详细地址:大林街道中顺路62号101室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5690018;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兴街道-晨曦街6号号,详细地址:新兴街道场镇社区晨曦街6号101室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560000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永兴街道-世纪街55号号,详细地址:永兴街道世纪街55号101室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5666092;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兴隆街道-正街53号号,详细地址:兴隆街道正街53号101室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5615388;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太平街道-政府街999号号,详细地址:太平街道政府街999号101室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5661027;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正兴街道-成都科学城菁蓉中心A区9号楼301室号,详细地址:天府新经济产业区A区9号楼301室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68772820;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合江街道-梅仙路84号号,详细地址:合江街道梅仙路84号101室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5668022;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华阳街道街道-华新中街83号号,详细地址:华阳街道华新中街83号101室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62596110;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 事项版本 | 20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82001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110072405779A |
实施编码 | 11510110072405779A4512082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110072405779A451208200100000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申请人为四川户籍。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儿童持有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 申请人是经评估有辅具适配需求的残疾人(3年内已适配过相同辅具的成年残疾人除外)。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申请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窗口办理: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3. 审核: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办结:街道调查核实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由街道残联作出审批决定,确定服务对象。
5. 任务结束:核发办理结果。
网上办理:
1. 申请:申请人到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提交申请资料;
2. 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在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3. 审核: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办结:街道调查核实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由街道残联作出审批决定,确定服务对象。
5. 任务结束:核发办理结果。
|
受理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审核 | 10个工作日 | 150个工作日 |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任务结束 | 4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 规范性文件 | 三、重点任务(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稳定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辅具适配申请条件?
答:一.本辖区户籍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持有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的残疾儿童。二.同种功能的辅具,在使用年限内不重复适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