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递交纸质材料领取营业执照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证照 《药品经营许可证》

查看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原件核验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2:00-13: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街道-999号,详细地址:2楼c区c03-c11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85343517;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实施主体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项版本 2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72004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109MB18399595
实施编码 11510109MB183995954000172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109MB18399595400017200400003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非法定代表人本人...
  • 法定代表人本人办...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人员资质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特殊管理药品定点经营批件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申请表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基本情况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归档资料目录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药品经营许可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同址更名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8 变更前营业执照 非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9 授权委托书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0 营业执照 非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一)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批发企业依法变更经营范围的。 (二)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发证机关应暂停受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三)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第二十四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变更经营范围(减少 )办理依据?

答:《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2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公布,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第十三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

情形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