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市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2:00-13: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街道-28号,详细地址:城中服务大厅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大厦2楼 城南服务大厅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3号1楼 城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 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职工群众惠民服务中心北侧一、二楼 城西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体中心三楼 其余服务网点地址详见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941/map_wddt.shtml;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12329, 窗口咨询方式:服务网点咨询台,地址详见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941/map_wddt.shtml, 网上咨询地址: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96/news_znkf.shtml, 信件地址:无, 邮件地址:无, 其他咨询方式:四川政务服务网028-12345在线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86279099, 窗口投诉:服务网点,地址详见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941/map_wddt.shtml, 网上投诉:http://12345.chengdu.gov.cn/deptWrite?organ_id=1352, 信件投诉地址:无, 邮件地址:无, 其他监督方式:四川政务服务网028-12345在线投诉;
实施主体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版本 43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99180000 实施主体编码 125101007653819768
实施编码 125101007653819768351209918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5101007653819768351209918000015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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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成都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公积金表14)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2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经办人身份证件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工会决议(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由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1.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低于规定比例(按1%~4%)缴存住房公积金。2.单位不可同时申请缓缴和降比。单位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或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形成决议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提交缓缴或降比的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执行。 3.缓缴和降比的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两年(24个自然月)。审批通过后,缓缴或降比从单位提交申请当月开始生效,提交申请当月已汇缴的,从次月生效。期满需继续缓缴或者降比的,单位应在期满前30日内重新申请。申请降比的单位,应于降比期满的当月完成降比期间所有未缴月份的公积金汇缴。 4.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按规定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经批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恢复到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缓缴期间,单位应正常办理除汇缴外的其他缴存业务。如有职工离退休、解除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况发生,单位应及时为职工补缴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后,职工可办理转移、销户支取等手续。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申请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第一步:申请。第二步:受理。第三步:审核。第四步:办结。
受理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审核 3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办结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任务结束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十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单位是否可以申请提前终止缓缴(或降比)

答:可以。缓缴或者降比期间,单位可根据需要申请提前终止缓缴或者降比。需提供下列资料: 1.《成都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恢复缴存申请表》(公积金表15)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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