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2:00-13: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街道-28号,详细地址:城中服务大厅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大厦2楼 城南服务大厅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3号1楼 城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 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职工群众惠民服务中心北侧一、二楼 城西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体中心三楼 其余服务网点地址详见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941/map_wddt.shtml;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12329, 窗口咨询方式:服务网点咨询台,地址详见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941/map_wddt.shtml, 网上咨询地址: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96/news_znkf.shtml, 信件地址:无, 邮件地址:无, 其他咨询方式:四川政务服务网028-12345在线咨询;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86279099, 窗口投诉:服务网点,地址详见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941/map_wddt.shtml, 网上投诉:http://12345.chengdu.gov.cn/deptWrite?organ_id=1352, 信件投诉地址:无, 邮件地址:无, 其他监督方式:四川政务服务网028-12345在线投诉; |
实施主体 |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事项版本 | 32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17429003 | 实施主体编码 | 125101007653819768 |
实施编码 | 1251010076538197683512017429003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51010076538197683512017429003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省级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转业自主择业文件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交易资金监管证明(或转款凭证及资金流水)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认定书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信息表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专管员身份证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经办人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使用授权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自贡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授权书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执业资格证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3 |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4 | 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5 | 法人身份证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6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7 |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8 | 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9 |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0 | 单位登记开户证明材料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1 | 社保部门盖章的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材料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2 | 营业执照材料 免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3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件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4 | 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5 | 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6 | 省级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申请表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7 | 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审核(变更)表 减 | 非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符合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条件,资料齐全,即可申请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申请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第一步:申请。第二步:受理。第三步:审核。第四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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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审核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任务结束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申请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为原件)
答:1.《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公积金表1)一式两份,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不同类型单位按以下要求提供: (1)行政机关:机关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企业:营业执照。 (4)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6)基金会: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7)其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5.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使用授权书(使用单位公章的不需提供)。 |
2 |
问:相关规定
答: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2.在职职工指在上述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3.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4.职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 5.在本市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6.单位初次办理缴存登记时,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应一致,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7.新开办企业可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在企业设立登记同时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基本开户信息填报不完整的,可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已开通线上渠道或临柜补充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后,完成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临柜办理时可不再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