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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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市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该事项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号)第四条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该事项我局办理时限为即办件。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四川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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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2:00-13: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市工程建设综合窗口3-05、3-06;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86922367,028-86923975,028-8692635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86924837,028-12345, 窗口投诉: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值班长窗口, 网上投诉:http://www.sczwfw.gov.cn/, 信件投诉地址:意见簿、举报箱, 邮件地址: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成都分站点;
实施主体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版本 4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1017006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100MB1581812Q
实施编码 11510100MB1581812Q30010170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100MB1581812Q3001017006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 非住宅类项目竣工...
  • 住宅类项目竣工验...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书 非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消防查验文件)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住宅质量保证书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9 住宅使用说明书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0 监理单位出具的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1 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2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非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3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4 工程质量保修书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竣工验收合格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需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窗口首席代表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办结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四十九条 查看
2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部门规章 第四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置条件是什么?

答:我市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除需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外,还需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并提交《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