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2: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街道-69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69号2316号(全程网办不需现场);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61889338;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61889355,028-12345; |
实施主体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事项版本 | 11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1017007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100MB1581812Q |
实施编码 | 11510100MB1581812Q3001017007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100MB1581812Q3001017007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第十三条第(一)项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建设单位上传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图审查机构在系统上完成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 3、审查合格后系统自动备案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十三条第(一)项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按规定可实行勘察设计质量自审承诺制的建设工程项目,对勘察、设计单位信用等级有何规定?
答:按规定可实行勘察设计质量自审承诺制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勘察、设计单位信用等级均须在B级(含)以上。 |
2 |
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是否需要原施工图审查受理并审查?
答: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