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6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备案通知书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2:00-13: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六至星期六 时间:09:00-12:00 备注:星期六延时服务需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预约;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市场准入领域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6917516;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实施主体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 事项版本 | 45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31003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100MB1664095M |
实施编码 | 11510100MB1664095M3000131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100MB1664095M30001310030004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市场主体变更《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备案事项的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审查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二十九条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九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市场主体办理登记注册业务时,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的对象有哪些?
答: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下列人员进行实名验证:(1)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4)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5)指定的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 |
2 |
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谁签字?
答:(1)两个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3)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3 |
问:企业如何办理经营期限延期?
答: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经营期限改为备案事项,企业可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办理经营期限延期。(办理备案业务时,若企业持有旧版含有经营期限的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交《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并缴回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更换新版执照) |
4 |
问: 申请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
5 |
问:如何查询本企业所在登记机关?
答: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或者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
6 |
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谁签字?
答: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7 |
问:实名认证证件类型有哪些?
答:(1)境内自然人:身份证;(2)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往来内地通行证;(3)定居在国外的华侨:护照。 |
8 |
问:如何查询各区市县登记机关的电话?
答:申请人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 在网页头部切换区域,选择成都,点击直通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专区-业务咨询电话查询各区市县登记机关的电话。 |
9 |
问: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办事指南、表格和样表可以在哪里下载?
答:申请人可登录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官网-便民服务-商事主体登记办事指南,查看办事指南和下载相关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