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证照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周一至周五指工作日;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2:00-13:00 备注:周一至周五指工作日; 星期六至星期六 时间:09:00-12:00 备注:需提前预约;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市场准入领域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6934466、028-86924845、028-85080930、028-86924831、028-86915629、028-86747765;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028-86924837; |
实施主体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 事项版本 | 37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72005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100MB1664095M |
实施编码 | 11510100MB1664095M300017200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100MB1664095M3000172005000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同意筹建通知书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委托配送的资质情况 | 非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专营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经营审批承诺书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管理文件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授权委托书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营业执照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人员资质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零售连锁药店与药品零售企业(总部)的关系证明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归档材料目录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设施设备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连锁门店的清单列表及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3 | 组织机构图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4 | 基本情况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5 | 总部和各连锁门店质量管理人员名单以及相关资质文件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6 | 符合性自查报告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7 | 场地证明文件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一)有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企业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等符合规定的条件; (二)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三)具备能够保证药品质量、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仓库、配送场所和设施设备;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质量管理制度以及覆盖药品经营、 质量控制和追溯全过程的信息管理系统,并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节假日顺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5日内(节假日顺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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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5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第十条 | 部门规章 | 第十条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十二条 | 查看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法律 | 第五十一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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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分立、合并需要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吗?
答: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2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公布 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