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省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义诊活动备案回执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草市街2号省政府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85113760, 窗口咨询方式: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综合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cn, 信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综合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窗口投诉: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cn);
实施主体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事项版本 22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省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69003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00000082829549
实施编码 1151000000828295492512069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000000828295492512069003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参加义诊医务人员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同意参加义诊说明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义诊情况说明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在城镇公共场所开展义诊须提供城管相关部门的同意书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授权委托书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组织单位法人代表签发的责任承诺书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参加义诊的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参加义诊进行医疗、预防、保健咨询活动的人员必须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执业注册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参加义诊需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并在义诊时佩带本机构统一印制的胸卡。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其他 第二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医疗机构申请义诊活动备案需要到哪里备案?

答:到医疗机构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备案。